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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法院关于开展“秋季执行攻坚”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 作者:邓洪强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秋季执行攻坚”专项活动的

  实施方案

  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到最关键冲刺阶段,为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秋季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我院根据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布署,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导向,以完成“四个90%、一个80%”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和宣传力度,强化质效意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执行有财产未结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要达到90以上。对排查出的有财产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对超过6个月的未结案件,要立即行动,逐案清理;对尚在执行期限内的新收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遏制未结案件存量不断积累的势头。

  (二)规范终本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程序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对终本案件进行排查、评查,建立明晰台账,规范管理,提高终本案件合格率,畅通恢复执行程序。

  (三)积极化解涉执信访案件,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0%以上。重点清理化解上级法院、区委政法委和区人大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深入分析信访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访问题,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认同感。

  (四)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含涉村委会)执行案件。对未结涉党政机关(含涉村委会)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新收案件,务必于立案后一个月内顺利执结。

  (五)做好打击拒执罪、执转破等案件办理工作。

  三、活动安排

  “秋季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为期60天,从2018年8月20日开始,到2018年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8月26日):8月27日召开秋季执行攻坚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排查各类案件底数,形成台账,分类制定执行措施。

  (二)强力推进阶段(2018年8月30日至10月10日):对已排查出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研究制定强制执行计划,整合执行资源,明确分工,将符合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逐一制定执行方案。活动期间,每个团队每周要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执行活动。要加强“总对总”、“点对点”查控执行财物的力度,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重点督办、情况通报、集中宣传、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总结阶段(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认真回顾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规范执行行为,建立制度机制。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任务重、要求高,我院要把这次活动列为“一把手”工程,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包执行团队党组成员要亲自主持研究,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我院成立“秋季执行攻坚”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权金牛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行局局长康洪安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执行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同时,要积极向党委政法委和人大常委会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大办案力度。各执行团队要狠抓工作落实,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该曝光的曝光,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也可邀请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观看执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合力支持执行;要坚持多办案、办实案,专项活动既要努力提高结案率,更要注重实际执结率、实际到位金额、实际发放执行案款,尤其要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专项活动使一大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要严守执行工作纪律,依法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要坚持“两手抓”,把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以专项活动开展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督办案件、巡回抽查、通报情况、督导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监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通报一次活动进展情况。

  (四)掀起舆论宣传强大声势。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营造良好执行氛围。要扩大宣传的范围,既要加大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更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将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有条件的要推出执行工作微信公众号,运用好自媒体舆论阵地;要丰富宣传的内容,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传递执行工作正能量。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均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拒执罪典型案例。

  (五)认真总结表彰。专项活动期间,对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团队进行通报批评。活动结束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召开总结会,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在全面总结此次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发展。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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