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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区人民法院开展2025年第六次集中执行活动
  • 作者:康一丁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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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26凌晨五点,闪烁的警灯已照亮黎明,定陶区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今年以来,定陶区法院抓住时机、持续发力,以执行高压态势,切实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例一

  早上6点50分,集中执行团队来到了菏泽定陶区仿山镇邓庄村被执行人邓某某家中,被执行人邓某某于2024年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于2024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货款9154元,但被告人迟迟未履行。邓某某不在家中,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配偶和父母出示证件,并释明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其家人当场表示今天会想办法还上。当天下午15时被执行人家人到法院将全部案款交付法院,此案执行完毕结案。

案例二

  上午7点46分,集中执行来到了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苗楼村失信被执行人苗某某的家中。据了解,2015年,失信被执行人苗某某向银行借款150000元,在偿还一部分贷款利息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剩余借款一直推诿未还。2017年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执行团队赶到失信被执行人家中时,苗某某正在家中休息,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实施拘传,在法院被执行人偿还了30000元借款,并就剩余贷款和利息与银行达成了还款协议。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集结干警30名、警车8辆,查找被执行人20人次,依法拘传4人,拘留1人,执结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9万元万余元。下一步,定陶区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集中执行行动,刚柔并济,展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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